澳洲針對遠端工作者的簽證途徑,目前仍以現有臨時簽證體系為基礎運作,因尚未設立專屬的數位遊牧簽證。現階段海外工作者、數位遊牧者及國際雇員,通常需結合短期或臨時工作簽證、雇主擔保簽證及區域簽證,方能同時滿足遠端工作需求並符合澳洲移民法規。
遠端工作者能否合法在澳洲工作?
遠端工作者只要持有有效護照及明確包含工作權利的有效簽證,並遵守所有相關移民法規,即可合法在澳洲工作。未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的遠端工作者,可透過多種簽證途徑暫時居留該國並從事線上工作。
- 工作假期簽證(子類別 417)
- 工作假期簽證(子類別 462)
- 訪客簽證或商務訪客類別(子類別 600)
- 電子訪客簽證(子類別 651)
- 臨時技能短缺簽證(子類別 482)
無論持有臨時簽證或附帶工作許可的永久簽證,在澳洲從事工作仍被視為就業行為,即使收入來源為海外客戶亦然。簽證持有人必須符合相關要求、持有有效護照,並遵守內政部及澳洲政府機關所訂立的規定。
遠端工作者適用之短期簽證選項
短期簽證安排適用於活動範圍有限的臨時居留,主要選項為打工度假簽證與訪客簽證,兩者皆有明確的居留條件與期限。這些選項適合追求靈活性卻無意參與技術移民計劃的數位遊牧者。然而,臨時工作簽證須遵守嚴格的簽證條件與時限規定。
打工度假簽證(417/462)
工作假期簽證(子類別417/462)允許符合資格的18至30歲人士前往澳洲進行長期度假,並透過工作賺取旅費。簽證持有人可為國際雇主進行遠端工作,或在澳洲從事短期工作,惟須符合所有簽證條件。
訪客簽證(子類別 600)
訪客簽證設有不同類別(旅遊類、商務訪客類、受保家庭類、頻繁旅客類及核准目的地類),專為主要以觀光及遠端工作為目的造訪澳洲的度假旅客設計。部分類別允許有限度的商業活動,例如與海外客戶進行線上會議。
雖然訪客簽證適用於符合資格國家的年輕申請人(包括符合資格的新西蘭公民的途徑),但對於國際學生或尋求工作簽證或永久居留權的個人而言,此簽證可能並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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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活動簽證:適用於短期出差的海外僱員
商務活動簽證允許國際雇員及海外工作者進行短期專業訪問。此類臨時工作簽證准許持有人入境參與會議與協商,但限制簽證持有者不得:
- 為澳洲境內公司或個人承辦工作或提供服務
- 直接向公眾銷售商品或服務
- 為澳洲僱主執行任何與工作相關的工作
- 替換一名具備相應技能的澳洲僱員
哪些商業任務是被允許的?
在商業活動簽證下,允許進行以下商業活動:
- 出席會議、貿易展覽會或研討會(不接受主辦單位支付費用)
- 進行一般業務或僱用查詢
- 協商、調查、簽署或審查商業合約
- 會見澳洲聯邦政府或州政府或領地政府官員
停留時間與處理時程
商務活動簽證允許停留最長3個月。每份簽證申請應包含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國民身分證、出生證明及警察證明。處理時間取決於內政部的審核結果。
臨時工作(短期居留專家)簽證(400簽證)
此簽證允許技術工人從事高度專業化職位的短期任務。若您具備澳洲國內難以取得的專業技能、知識或專長,此簽證子類別可能適合您。但請注意,相關工作或活動必須屬非持續性性質。
誰應該使用此簽證?
若您具備以下專業知識、技能組合或經驗,即可申請此簽證:
- 協助澳洲企業
- 填補一個澳洲工人無法勝任的職位
停留期限與資格要求
當局核發的簽證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具體視情況而定。然而,若停留時間超過3個月,您的簽證申請應包含充分的理由說明。
簽證批准函的申請資格要求包括:
- 高度專業化的技能、知識或經驗
- 工作量證明
- 能證明您有能力供養自己及家庭成員的銀行結單
- 健康與品格要求
- 無意在澳洲永久居留
- 清白的移民記錄
- 符合簽證指引
遠端工作者長期簽證選項
計劃在澳洲某州長期居留(超出短期訪問範圍)的遠端工作者或數位遊牧者,應考慮申請長期簽證並轉為臨時簽證,此舉可能為取得永久簽證或永久居留權鋪路。
僱主擔保簽證(子類別 482 – 需求技能)
此簽證屬於技術移民計劃,允許澳洲僱主為外籍勞工提供擔保,以解決澳洲大都會區及地區的勞動力短缺問題。
海外僱主482子類別簽證
482子類別簽證允許海外僱主在澳洲設立企業或透過僱主責任制(EoR)為合適的國際工作者提供擔保。海外僱主將成為移民事務認可的澳洲僱主,在遵循合規指引的前提下,承擔提名程序的責任。
正式雇主(EoR)與「受僱」擔保安排
僱主責任承擔機構(EoR)允許專業僱主(通常稱為全球專業僱主組織,Global PEO)為海外員工提供擔保,隨後將其僱用於國際客戶。此機制使未在澳洲設立實體機構的外國僱主,得以僱用持有有效工作簽證且符合簽證要求的技術工人。
海外公司何時應採用外聘勞工協議
海外企業若希望在澳洲聘用遠端工作者卻無意設立當地實體機構,應考慮採用外派勞工協議。此方案最適用於具備專業技能的雇主,能為多名海外員工建立一致性員工簽證架構的情境。
海外企業未設澳洲實體所面臨的挑戰
若未在澳洲地區設立實體機構,國際雇主可能難以遵守澳洲所得稅、退休金及薪資支付規範,亦難以符合內政部的相關要求。
如何透過外聘贊助解決這些問題
外聘贊助服務整合移民事務、薪資管理、簽證要求及各州或領地政府法規的合規事宜,讓工作者能專注於本職工作,無須分心處理行政事務。若工作者符合永久居留資格,此服務亦可協助申請區域簽證或永久簽證的途徑。
比較表:澳洲遠端工作者簽證選項
如何選擇適合澳洲遠距工作的簽證
為遠距工作者選擇最合適的簽證,需依據個人條件而定,例如計劃在澳洲停留的時間長短、偏好的雇主對象,以及對永久居留權的規劃。針對區域簽證、臨時簽證選項及雇主擔保途徑,均須進行嚴謹的技能評估。
專業移民諮詢為何至關重要
澳洲移民法規可能隨時變更,且每類簽證子類別皆設有特定申請資格。澳洲移民顧問可評估您的遠距工作狀況與未來規劃,為您解析最適方案,包括臨時工作簽證、過渡簽證、旅遊簽證,以及通往永久居留權的途徑。立即預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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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持訪客簽證能否在澳洲遠距工作?
是的,您持訪客簽證(子類別 600)在澳洲期間,可從事遠端工作(例如查閱電郵或與海外客戶開會),前提是該工作是為海外雇主所為。然而,全職遠端工作可能違反特定訪客簽證的條件。
若我受雇於海外雇主,是否需要工作簽證?
您必須持有具工作權利的有效澳洲簽證(如臨時技能短缺簽證(子類別482)、僱主提名計劃簽證(186)或其他技術/臨時簽證),即使該簽證是為外國僱主簽發,只要您實際在澳洲工作,此要求依然適用。
遠距工作者停留超過六個月時,哪種簽證最合適?
澳洲並未設立數位遊牧者簽證。對於需停留超過六個月的遠端工作者,最合適的澳洲簽證選項包括:
- 打工度假簽證(子類別 417/462)
- 訪客簽證(子類別 600/eVisitor/eTA)
- 臨時技能短缺簽證(子類別 482)
海外公司能否贊助員工在澳洲遠距工作?
是的,國際企業可透過外派贊助機構或法定僱主來贊助海外工作者,以確保其持有有效的就業簽證並符合所有簽證要求。
海外僱主如何運作外籍僱員擔保計劃?
受僱贊助計劃允許經核准的僱主為持有臨時簽證的外籍技術勞工提供贊助,並將其派駐至第三方客戶處工作。在此過程中,該僱主仍保持直接合法僱主的身份,負責處理工作簽證、管理薪資與澳洲所得稅,同時確保人力資源及法律合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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