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888 號表格?
888 號表格是內政部用於支持伴侶 簽證或預定結婚簽證申請的官方表格,其全稱為「關於伴侶簽證或預定結婚簽證申請的佐證聲明」。由熟悉該對伴侶的人士(通常為朋友或家人)填寫此表格,以描述其親眼所見的這段關係狀況。
該表格過去的運作方式有所不同。在 2023 年 7 月之前,這是一份法定聲明書,這意味著填寫者必須在經授權的見證人(例如太平紳士)面前簽署,並讓其身分證明文件經核證。正因如此,即使這項要求已不再適用,當人們查詢表格 888 時,搜尋「法定聲明書的可接受見證人」仍會出現相關結果。
自該項變更實施以來,填寫表格的人士需親自簽署,無需授權見證人監督簽署過程。目前網路上仍流傳著許多於 2023 年之前撰寫的指引,其中所述的流程均為舊版規定,因此建議確認所依據的任何資訊是否符合表格的現行版本。
[免費諮詢]
預約諮詢
如果您有興趣獲得更多簽證相關資訊,請與澳洲移民代理公司聯繫諮詢。
[/free_consultation]
誰可以為 888 號表格作證?
根據現行規定,合格的證人須符合三項條件。
對這段關係的了解:他們 需要了解申請人及其伴侶,以及這段關係的來龍去脈。這正是此表格的核心目的:該部門要求此人描述其親眼所見的情況,因此他們需要了解涉及的兩個人,而不僅僅是其中一方。
年齡: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
身分證明文件:他們 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出生證明、澳洲護照,或載有永久居留簽證的護照。若證人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亦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家庭成員可以擔任表格 888 的見證人嗎?
是的。現行表格中並無任何規定排除家庭成員擔任證人的資格。只要符合上述三項要求,任一方伴侶的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原則上均可填寫 888 號表格。實際上,讓家庭成員與朋友混合填寫各自的 888 號表格陳述,而非僅依賴某一種關係,往往能更全面地呈現這對伴侶的共同生活狀況。
哪些人無權見證 888 號表格?
該表格並未像較早的法定聲明表格那樣列出排除類別的清單。根據其規定,若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情況,則不得填寫該表格。
- 他們未滿 18 歲。
- 他們只認識其中一方,無法代表這段關係的整體情況。
- 他們無法提供表格所要求的身份證明文件。
內政部的指引亦規定,證人應具備澳洲公民身份或永久居留權(視其具體情況而定),因此,即使某人與該對伴侶關係密切,若其持臨時簽證在澳洲居留,未必總是最佳的證人選擇。對於不確定某人是否適合擔任證人的人士,這一點值得向註冊移民代理諮詢,因為個別情況可能會影響最終結論。
證人是否需要有人見證其簽名?
在 2023 年 7 月之前,888 號表格的簽名欄位規定,除見證人本人的簽名外,還須附上一名來自指定職業清單的授權見證人的簽名,此清單與標準聯邦法定聲明所使用的清單類似。現行表格已完全取消此項要求。該表格既無職業欄位,亦無專門供授權見證人簽名的欄位。
證人現只需親自於表格上簽名並註明日期,以確認其明白根據《1958年移民法》第234(1)(b)條,就簽證申請作出虛假陳述屬違法行為。該法規定,對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最高可處10年監禁或313,000澳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簡要回顧:888 表的證人規定
- 888 號表格是一份佐證聲明,而非法定聲明。
- 無需由治安法官、警務人員或其他獲授權的證人共同簽署。
- 家屬通常可作為證人。
- 在簽證申請審核期間,可能會要求證人提供最多三份獨立陳述,或聯繫證人以徵求進一步意見。
舉例來說:兩名可能的證人
假設有一對夫婦正在申請第820類伴侶簽證,其中一方的姊姊自從這對夫婦初次相識以來便認識他們。她曾與他們同住,一同參加家庭活動,並能描述她親眼所見的兩人共同生活的具體細節。她現年32歲,持有澳洲護照,且完全符合申請表格的所有要求。 她所填寫的 888 表格是一項極具說服力的社交證據,並非因為她是家人,而是因為她確實認識這對伴侶,並了解他們之間的關係。
相較之下,一位僅曾在工作場合與其中一位伴侶短暫見過面、且從未與這對伴侶共同相處過的同事,即使符合年齡與身分要求,在回答表格中的問題時,也很難說出有實質內容的陳述。符合資格僅僅是起點,證人實際能說出什麼內容同樣重要。
澳洲移民代理如何提供協助
從技術層面確保文件無誤,僅是成功申請伴侶簽證的一部分。我們經 MARA 註冊的移民代理會協助客戶釐清:誰最適合提供佐證陳述;如何將 888 表格與其他關係證明文件妥善搭配;以及如何避免因資料缺漏而導致申請延誤或被要求補充資料的情況。
請聯絡澳洲移民代理,以獲取固定費用報價或初步諮詢服務,服務每週七天皆可提供(適用相關條款及細則)。此為移民協助服務,並非法律建議,且每份申請均會根據其個別情況進行評估。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摘要
自 2023 年 7 月起,888 號表格已不再屬於法定聲明,這意味著關於授權證人及經認證身分證明文件的舊有規定不再適用。 證人通常需同時認識雙方伴侶及其關係發展歷程,年滿18歲,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如適用,應出示公民身分或永久居留權證明。家庭成員通常可作為證人。最關鍵的並非證人與該伴侶關係的親疏遠近,而是其能否基於第一手知識,真實地陳述該段關係。






.webp)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