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記錄(SCR)是導致澳洲簽證品格審查失敗的最嚴重因素之一。此類記錄通常涉及12個月或以上監禁刑期,包含累積刑期、併科刑期或緩刑。重大刑事記錄將自動觸發強制簽證取消或拒簽,現有簽證持有者往往因此面臨移民拘留。根據澳洲移民法,簽證拒簽與取消可基於澳洲政府訂定的品格審查標準而發生。 及早誠實披露所有犯罪歷史,並結合專業指導,對於準備申報材料以證明改過自新、減輕情節及履行PIC 4020義務至關重要。
通過品格測試是每項澳洲簽證申請的關鍵環節。此測試旨在確保非公民具備良好品格,不會對澳洲社會構成威脅。移民法中規定的品格要求確立了簽證資格的法律標準,因此理解這些法律如何界定重大犯罪記錄及其對申請人的影響至關重要。 擁有重大刑事記錄(SCR)的申請人將面臨即時且嚴重的後果,因此必須理解法律門檻、披露義務及潛在的緩解策略。本文旨在為尋求釐清重大刑事記錄定義及降低簽證申請風險必要步驟的簽證申請人及其顧問提供指引。
若您對品格審查、重大刑事紀錄或移民法規定的品格要求存有疑慮,請尋求註冊移民代理或移民律師的協助,以確保您符合所有法律及程序要求。
性格測試的定義及其重要性
根據《1958年移民法》第501條規定的品格測試,其制定了品格評估的具體標準,旨在保護澳洲免受可能對社區安全構成威脅的個人侵害。移民局將全面審核申請人的過往經歷,包括:
- 刑事定罪紀錄,不論輕微、已失效或嚴重。
- 與已知罪犯或犯罪集團的關聯。
- 過往行為顯示潛在風險。
- 一般行為,包括未導致刑事定罪的行為。
根據這些因素進行全面的性格評估。
未能通過品格審查可能導致新申請被拒簽,或現有簽證持有人遭強制取消簽證,凸顯其關鍵重要性。
「重大犯罪紀錄」的定義
重大犯罪紀錄(SCR)是品格審查不合格的最嚴重理由之一。其法律門檻通常為:
- 判處十二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 判處無期徒刑者,即自動符合重大犯罪紀錄之定義。
此12個月門檻包含:
- 單一罪行導致判處十二個月或以上刑期。
- 合併刑期:多個較短刑期相加總計達十二個月或以上(例如:三個四個月刑期)。
- 累積刑期或併科刑期。
- 緩刑或分期執行刑期,即監禁以階段方式執行或部分暫緩執行。
因涉及此類罪行而被刑事定罪(包括判處終身監禁或十二個月以上刑期),將觸發《刑事罪行條例》的相關後果。一旦達到此門檻,即自動觸發第501條規定的嚴重後果,因此及早識別問題並尋求專業指引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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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觸發角色測試失敗的警示信號
雖然SCR是最常見的觸發因素,但角色測試也可能基於其他嚴重因素導致申請人失敗,包括:
- 涉及兒童的性犯罪。
- 與涉及犯罪行為之個人或團體的關聯。
- 家庭暴力。
- 對他人施加傷害的暴力威脅。
- 對澳洲社會構成直接或間接風險。
- 未來從事犯罪活動的重大風險。
- 當前行為或當前犯罪行為,顯示持續性風險。
- 涉及酷刑或其他嚴重國際罪行的犯罪。
- 任何情況下,若部長親自判定申請人存在在澳洲從事犯罪活動的風險。
即使沒有重大犯罪紀錄,這些「警示標誌」仍可能導致強制拒絕或其他不利結果。現行犯罪行為與持續性表現同樣會納入品格評估考量,意味著過往與當下的行為皆可能影響您的申請資格。
SCR的自動後果
符合SCR定義將立即引發嚴重後果:
- 基於品格理由強制註銷某人簽證,導致簽證持有人之簽證立即註銷。
- 強制拒絕待審簽證申請。
- 簽證遭註銷的簽證持有人,往往會直接被送入移民拘留所,且在決定作出前沒有機會提出申辯。
基於品格理由的簽證取消屬法定強制措施。此類決定有別於酌情裁決,後者允許申請人在拒簽通知發出前陳述其立場。
充分披露的重要性
根據公共利益準則(PIC)4020,完整且透明的披露至關重要。申請人必須聲明:
- 輕微或已消化的定罪。
- 與涉及犯罪行為者之關聯。
- 任何其他與品格相關的過往行為,包括申請人的過往經歷、當事人的過往經歷,以及任何過往犯罪紀錄。
未披露品格疑慮或品格問題,可能構成另一起因虛假或誤導性資訊而遭拒簽的理由,從而加劇與品格審查相關的拒簽風險。誠實披露可讓移民代理準備減輕處分的陳述,包括改過自新的證據,藉此證明申請人已解決所有品格疑慮,符合整體良好品格要求。
澳洲移民代理如何提供協助
移民代理在協助申請人通過品格測試及SCR門檻方面提供關鍵支援:
- 依據法律標準評估犯罪紀錄,以判定是否達到犯罪紀錄審查門檻,並評估此類紀錄如何可能對簽證資格產生重大影響。
- 就簽證申請的風險及可能結果提供諮詢,包括簽證獲批的可能性。
- 準備詳盡且具說服力的申請人資料,包含改過自新、品行良好及社區聯繫等佐證文件,以支持成功獲批簽證。
- 就全面披露要求提供諮詢,以避免違反PIC 4020規定。
- 就酌情權或部長級考量事項提供策略性指導,包括部長級指示與部長級干預程序,尤其當存在特別報告員(SCR)或其他警示標誌時。移民代理與移民律師可就這些複雜的法律框架提供專業建議,並有效維護您的權益。
及早介入能顯著提高成功機率,並降低強制拒絕或取消的風險。品格問題可能嚴重影響簽證資格及獲批可能性。提交申請前請諮詢移民代理或移民律師,以確保符合規定並最大化成功獲批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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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FAQ)
1. 何謂重大犯罪紀錄(SCR)?
SCR通常指申請人曾被判處12個月或以上監禁的犯罪記錄,包括累積刑期、併科刑期或緩刑。
在評估重大犯罪紀錄時,亦會考量於外國所犯下的刑事定罪及刑事罪行。
2. 是否因輕微或已消滅的定罪紀錄而自動未能通過品格審查?
未必如此。輕微或已消化的定罪紀錄必須申報,移民局將綜合其他因素進行評估。在品格評估中,申請人的過往行為、一般品行及現時行為均會納入考量,以判定其是否符合簽證資格。若能提供改過自新及良好品行的證據,或可降低風險評估結果。
3. 還有哪些其他警示信號可能導致品格測試失敗?
涉及兒童的性犯罪、與犯罪集團的聯繫,或部長判定該人存在犯罪行為風險,皆可能導致品格審查不合格。若出現上述任何警示標誌,該人即不符合澳洲移民法的品格審查標準。當申請人未能通過品格審查或不符合品格要求時,可能導致簽證被拒發或遭撤銷。
4. 若我達到SCR門檻會發生什麼情況?
強制性後果包括簽證註銷或拒發,現有簽證持有人通常會立即被移民拘留。內政部負責通知簽證申請人並執行該決定,此為其在移民事務中行使監管權力的職責範疇。
5. 移民代理如何協助處理SCR問題?
代理人可評估犯罪紀錄、提供披露與減輕建議,並準備具說服力的人品陳述書以提高簽證獲批機率。若您的案件涉及現行犯罪行為或複雜人品問題,務必尋求移民律師協助,確保申請程序正確無誤,從而最大化成功機會。
6. 即使是輕微的違規行為,是否也必須完全披露?
是的。根據《移民政策手冊》第4020條規定,全面披露屬強制性要求。申請人必須申報任何涉及嚴重國際關注罪行的參與行為,例如戰爭罪或其他國際關注罪行,或是否受到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或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評估。若申請人擁有未成年子女,披露事項尤為重要,因子女最佳利益是簽證審批的主要考量因素。未如實申報可能因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而導致簽證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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